2014-03-02   「一不四要」守護兒童居家安全
 

林月琴執行長提醒,每當發生兒童意外新聞時,家長更應引以為戒,審視家中是否已做好完備的安全防護,切勿抱持「壞事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」的迷思;此外,應避免將過往的照護經驗移植到現在而輕忽危險,例如由平房改住高樓、更換照顧者…,一定要重新檢視居家環境是否安全。

不可放任幼童獨處
《兒童與少年福利法》明訂:『對於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,不得使其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,違者可處新臺幣3000-15000元之罰鍰。』林月琴執行長表示,這項規定尚有模糊之處,居住在大樓、公寓的民眾,僅僅一樓之隔即算是離開住家;但住在透天厝的民眾,大人、小孩分別處在不同樓層空間,仍屬於住家環境內,無違反法規之虞。

前些日子有一則孩童墜樓新聞,意外發生時,媽媽正在浴室洗澡,爸爸待在陽台抽菸;以往也曾經發生過媽媽在房間睡午覺,孩子進了廚房玩火而導致火災的意外事件。林月琴執行長提醒家長,為了安全起見,家中若有學齡前的幼童,不僅需做到不單獨將孩子滯留在家中,更應進一步要求不可讓孩子離開視線範

危險物品要收納
學齡前的幼童對於危險缺乏自知以及自我保護的觀念,又經常出於好奇或是模仿大人的行為,因而發生意外災害,家長更須善盡保護與照顧的職責,任何可能發生意外的物品都應被妥善收納,林月琴執行長提醒,舉凡尖銳物品、引燃物品、熱燙物品、藥品、繩狀物、直徑3.17cm內的細小物品,都需收藏在高度120公分以上兒童無法碰觸到的高處。

大型傢俱要固定
年幼的孩童最喜愛在家中四處探索,若活動範圍內放置了不夠穩固的傢俱,隨時可能導致孩童發生壓砸夾傷。林月琴執行長建議,厚重的櫃體須緊靠牆面放置,可稍加推動櫃子確定其穩定性;電視櫃放置面的側面和前後方尺寸需大於電視深度15公分以上;加裝門擋可避免孩童將自己誤鎖在房內,也能防止關門時被夾傷;堆放雜物的收納櫃、雜物間須加裝安全鎖;家中若有使用摺疊桌、掀床,應避免讓孩子接近,不使用時盡快恢復原狀;可從側邊開啟的烘衣機、洗衣機需有防開裝置,避免孩童不慎鑽入導致窒息。

照顧責任要清楚
孩童若同時有一位以上的照顧者,反而容易因為疏於照顧而發生意外,林月琴執行長建議,主要照顧者應該隨時確認孩子是否在其他照顧者的視線範圍內;或是照顧者相互約定好照顧責任歸屬,例如媽媽做家事時,由其他家人暫時負起管教責任。

防護措施要做好
根據統計,墜落暫居兒童居家事故第一名,其中包含墜樓以及從高處墜落,家長應當嚴加防範幼童有攀高的機會。禁止於陽台、窗邊堆放物品,陽台圍欄須達110公分以上,窗戶的開縫需在10公分以內,且有欄杆、鐵窗加以保護,欄杆若為橫向設計,可加裝壓克力板防止孩童攀爬,無法加裝欄杆、鐵窗的景觀式大樓,可於屋內設置隱形鐵窗。

為防止孩童跌傷,傢俱若有堅硬邊緣或凸角,應以軟質材料包覆,或在地板上鋪設防摔墊行走空間應保持淨空,玩具、電線不可四處散落,以免孩童絆倒發生意外。(可選用優耐特P66安全地墊與防撞板 防護板系列及安全桌條與桌角系列商品)

室內應加裝一氧化碳偵測器以及煙霧偵測器,以便在危險發生時盡快獲知,爭取更多的逃生時間;家中若有使用鐵捲門或電動門,一定要加裝偵測器,只要偵測物體就立即停止關閉,防止夾傷意外發生。
小小寶貝居家安全教育

雖然兒童事故傷害大多數都與兒童個人行為有關,但要控制兒童行為並非那麼容易,林月琴執行長建議家長,居家安全八成來自於環境防護,剩餘兩成則可透過安全教育加強。要防範誤食危險,平常可教導孩子需得到大人同意才可將物品放入口中;若想拿取放置於高處的物品,需請大人代勞。

此外,平時若有兒童意外新聞,可對孩子進行機會教育,利用實例告訴孩子攀高、玩火...等危險舉動可能招致嚴重後果;或以安全的實驗方式讓孩子了解意外的嚴重性,例如將雞蛋、水球自高處落下會造成破裂,身體墜落同樣也會受傷;讓孩子觸摸冷與熱的差異,使其了解接觸燒燙物將可能造成皮膚燙傷。

居家意外災害緊急救護原則
根據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每年所做的兒童安全調查指出,兒童居家事故以47%跌倒墜落事故比例最高,其次是壓砸夾刺傷,約佔3成左右,燒燙傷、哽塞窒息、中毒也是造成兒童傷害的重大意外。

林月琴執行長提醒家長,除了事先了解各種傷害的緊急救護方法,為避免事故發生時過於慌張,可將救護方法張貼於明顯易見之處。

墜落
當孩童發生墜落意外時,家長在第一時間內需觀察身體有無明顯外傷,再由聽覺、視覺反應觀察孩子意識是否清楚,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應密切觀察是否出現頭痛、嘔吐、昏睡、活動力銳減、意識異常等症狀,若有以上狀況,需盡快就醫檢查。

壓砸夾刺割等外傷
當發生壓砸意外時,首先應移除重物,再檢查身體是否受到傷害;輕微的外傷可壓住止血點後進行包紮;若有骨折疑慮,應該先讓傷處保持固定,再緊急送醫治療。

燒燙傷
一般人朗朗上口的「沖、脫、泡、蓋、送」是燒燙燒意外發生時務必遵守的救護原則,迅速將受傷部位以大量清水沖洗,將傷處浸泡於冷水中小心除去衣物,接著讓傷處浸泡於冷水中減輕疼痛,之後使用乾淨的布條或紗布覆蓋傷處,再送往醫院進一步治療。林月琴執行長提醒,五個順序不可隨意錯置,以免加重傷害。

異物哽塞
當孩童不慎將異物吞入喉嚨內發生哽塞時,可利用「哈姆利克急救法」緊急處理;如果僅是吞食異物,未有哽塞危險,可居家觀察是否隨糞便排出;若吞食物品有融蝕疑慮,仍需就醫檢查。


窒息
當孩童因口鼻遭受悶蓋、異物哽塞或溺水發生窒息時,需在黃金八分鐘內以「心肺復甦術」(CPR)緊急搶救。施作CPR的同時,應即時連絡救護車,或快速將患者送往醫院。

中毒
林月琴執行長提醒家長,只有食物中毒可利用催吐方式自行處理,其餘皆需送醫急救,送醫時最好攜帶吞食物品的外包裝協助醫生診斷。林月琴執行長也建議家長,勿貪圖濃縮清潔劑使用方便的特性,因為一旦孩童誤服,在解毒治療上相對需面臨較大難度。

採訪/巫曉嵐;諮詢/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林月琴;照片/本刊資料庫

 
 
 


 
   
     
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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